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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作者:    日期:2025-04-03 22:32    浏览量:    录入:音乐舞蹈学院

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公告》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和指标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所在学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调剂

计划

0451

教育

05学科教学

(音乐)

音乐舞蹈学院

张老师0731-88235065

2

二、申请调剂基本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调剂接受要求:

1.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国家A区复试分数线要求(总分≧341分,外语、政治≧45分,单科科目≧68分)。

2.可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045111学科教学(音乐)的考生。

3.只接收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4.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同一批次的调剂考生,按考生报考的一志愿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的相关性、初试全国统考科目成绩的次序、考生本人学术成果、学科竞赛、教师资格证等综合考虑,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申请流程

(一)填报调剂志愿。所有调剂申请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提交,否则调剂无效。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4月8日零点,不低于12小时内持续开放调剂系统,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

(二)确定复试名单。按照复试比1:3差额确认复试名单。报研究生处审定后,在调剂系统为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后,须按时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不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调剂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调剂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hnysyywdxyyjs@hnfnu.edu.cn ;在面试前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完成复审。审查材料具体要求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规定执行。

(二)复试费缴纳

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考生可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号“校园生活—在线缴费”栏目中按提示进行缴费(缴费流程详见附件1)。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在复试前缴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调剂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待定。学院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将通知参加调剂复试学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

1.专业课笔试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音乐课程与教学实践理论

闭卷

2.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音乐舞蹈学院鹤鸣楼(北)303。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统一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由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200分。

1.笔试。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和加试,均采用闭卷形式,

各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学科教学(音乐)专业复试科目为音乐课程与教学实践理论。

2.综合面试。以口头问答的形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

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察,时间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分。考生最终面试成绩取复试专家小组平均分。

综合面试流程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考生进行现场英语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专业素质与能力测试。考生从标有序号的专业知识题库中抽取一套题目(2道),并进行现场回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复试专家就考生基本情况和专业知识回答情况等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现场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复试成绩计算

1.综合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6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

2.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录取规则

(一)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录取。

4.音乐舞蹈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待学校和上级招生部门审定后正式录取。

5.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经查实,复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资格审查未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7.我院将复试情况及拟录取结果,报研究生处审定后进行公示,并在调剂系统给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通知”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监督申诉

(一)监督申诉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731-88228206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731-88228503

申诉电子邮箱:hnysyjszs@hnfnu.edu.cn

(二)复试咨询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0731-88235065

邮箱:hnysyywdxyyjs@hnfnu.edu.cn

通讯地址: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音乐舞蹈学院鹤鸣楼(北)304

七、其他说明

拟录取体检等后续工作按照我校发布复试及录取办法进行,请考生持续关注我院相关通知,按时完成拟录取后续工作。

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条款和精神为准,解释权属于音乐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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