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中青明电﹝2019﹞21号)文件精神,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按照“团中央统一规划,省级团委统筹指导,市、县团委自主实施”和“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辖、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形式,引导在外学子返乡参加社会实践。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内容
“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以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公益实践、兼职锻炼为主要方式,在校期间进行线上远程工作,有条件的配合完成项目对接、校地对接,助力地方招才引智,服务地方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地方团的建设和工作。
二、具体实施
1、请各学院将岗位需求表转发给学生,学生按照自愿原则进行岗位对接,具体岗位需求情况见附件,如需获悉岗位详细信息,请根据附件表格中的联系方式,直接与县市区团委联系了解情况。参加实践的大学生请于2020年1月15日前根据自身的工作需求,自行与对应的县市区团委进行对接。
2、各县市区团委会将汇总的参加“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学生名单反馈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并统一为正式入选的大学生购买保险。其中,未满18岁的参加社会实践的大学生,将会专门向其家长致信告知保险权利和义务。
附件: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寒假岗位需求
校团委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