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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召开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论证会

作者:李小雷    日期:2023-05-09 14:20    浏览量:    录入:音乐舞蹈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两坚持、两拓展”的办学理念,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于2023年5月9日上午9时,在学院会议室召开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论证会。

(论证会现场)

本次论证会邀请的专家共有8位,分别为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音乐教研员薛晖教授,长沙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副院长王印英教授,长沙学院音乐学院副院长熊琦副教授,湖南工业大学音乐学院舞蹈系系主任汤其林教授,梅溪湖国家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总经理占苗,湖南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杨晓刚,麓山国际实验学校高级教师吴朝辉,长郡月亮岛学校中小学一级教师赵珍。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张应华教授、院党委书记邹华秀、副院长刘炜、副书记谭小红,音乐教育、音乐学系、舞蹈学系、舞蹈表演系系主任以及党政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分团委书记及其各课程组组长参会。此外,还邀请到毕业生代表和在校生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论证会由音乐舞蹈学院副院长郭宇主持。

(郭宇副院长主持)

论证会上,张应华院长首先对受邀的专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他们的到来致以诚挚的谢意。他对本次调整的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中学)、音乐学(非师范)专业、舞蹈学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四个专业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情况做了简要的介绍。他表示,此次邀请各位专家对以上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会诊、问诊、把脉,既体现了我院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上科学的、严谨的态度,也契合新时代国家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张应华教授发言)

音乐教育系系主任雷惠玲、音乐学主任周亦斌、舞蹈学系主任刘琴以及舞蹈表演系主任李琪分别对四个专业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进行详细介绍。涉及通识类基础课程、通识类拓展课程(选修)、专业核心课程(必修)、专业选修课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必修)、教师教育拓展课程(选修)以及实践课程(必修)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各专业负责人发言)

与会专家在听取了各系主任的详细汇报后,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全面的评价。他们肯定了音乐舞蹈学院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的价值,一致认为各个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目标定位精准,过程思路清晰,课程与学分设置合理。同时,专家们还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其它内容和实践做出了实质性的指导。

(受邀专家发言)

在论证会最后,党委书记邹华秀代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对莅临指导的专家表示感谢,并表示下一步学院将认真吸收各位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思路、汇聚共识,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对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完善。

论证会结束,与会的院领导、专家和师生共同合影留念!

(论证会合影)

(一审:杨乾良;二审:张应华;三审:邹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