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一)目标定位
立足湖南、面向全国,坚持立德树人,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服务基础教育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传承红色基因,培养“实基础、重应用、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中学音乐教师。
(二)目标预期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五年左右能够达成以下预期目标:
1 [师德修养]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高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从事中学音乐教育教学的坚定信念,拥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 [学科素养]把握音乐新课程标准的学科内涵,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科知识体系的基本思想和方法,能综合运用音乐学和跨学科的理论与方法,认识各种音乐现象,把握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等音乐核心素养内涵,形成基于音乐学科的知识结构,能分析和解决音乐学科的基本问题。
3 [教学能力]能够依据中学音乐新课程标准的教学质量要求,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能,熟悉中学音乐教学规律,具有较强的音乐教学、教研和教改能力,能有效组织、策划校内外综合艺术实践活动,传承和弘扬优秀音乐文化。
4 [育人能力]能够运用德育理论与方法,结合中学班主任工作、音乐教学和校园文化活动开展育人实践,引导和教育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注重以乐育人,具有较强的综合育人能力。
5 [反思合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合作意识、团队协作精神、自我反思思辨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掌握国内外中学音乐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具备成长为中学音乐教育教师的素养。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师德规范]
热爱祖国,以立德树人为己任,认同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师德规范,学术规范、教学与科研伦理,树立师德师风,能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具有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观、教育观、艺术观;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1.1 [理想信念坚定]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志成为“四有”好老师。
1.2 [依法依规从教] 遵守社会主义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教育政策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依法行使教师权利,积极履行教师职责。
1.3 [做到为人师表] 能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爱岗敬业,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真心关爱并严格要求学生,继承和弘扬中华传统教师美德。
2 [教育情怀]
具有明确的从教意愿,对教师工作的社会意义与音乐专业岗位要求有较强认同感,具有严谨、端正、刻苦、细心、耐心的工作学习态度,具有一定程度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有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
2.1 [热爱教师职业] 具有明确的中学音乐从教意愿,高度认同教师职业的特殊意义和专业性需求,能充分认识到中学音乐教师在引导中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对音乐教师这一职业具有强烈自豪感。
2.2 [关爱学生发展] 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点,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化差异,关心学生的健康,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 [学科素养]
具有一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掌握音乐教育以及相关专业领域的思想方法、知识体系、专业技能,重点理解和掌握专业领域核心素养内涵,知识整合,对学科相关知识能理解并熟练运用,能综合领会并形成专业领域教学知识,初步养成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习指导方法和策略。
3.1 [学科基本素养] 依据新课程标准的学科素养基本要求,掌握音乐学学科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原理,以及从事中学教育阶段音乐教育所必备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艺术鉴赏水平和一定程度的表演、创作能力。
3.2 [跨学科素养] 了解其他课程模块知识和兼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技能;了解音乐学科与其它艺术学科、人文学科的逻辑关系。
3.3 [学科综合运用] 了解音乐学科在社会实践、中学生生活实践中的联系;了解学科整合在中学教育中的价值,能运用音乐学和教育学、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等学科的知识和技能体现多学科融合、跨专业能力融合、多学科项目实践融合。
4 [教学能力]
能够摆正教师在教育引领中的地位,明确教师在学生发展中的作用,能抓住中学阶段学生的特性,利用多种教学手段与现代化教学技术,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和学科特点进行音乐教学实践。
4.1 [教学基本技能] 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和音乐学习的认知特点,能准确理解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内涵和要点。具有过硬的音乐基本教学能力,结合地域文化开展特色音乐教学。掌握教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开展教育教学的研究能力。
4.2 [课堂教学能力] 熟悉音乐新课程标准,运用音乐学科知识与现代教育技术进行课程开发和教学设计。结合学生身心发展和音乐感知能力,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实施教学活动。运用多种课堂教学模式,有效组织和实施教学,掌握多元评价方法,多视角全过程评价学生的学习发展,引导学生自我评价。
4.3 [教学研究能力] 掌握量化研究和质性研究方法,能够初步运用这些方法研究基础教育阶段舞蹈教育教学问题,具备初步的教学研究能力。
5 [班级指导]
具备一定的心理学与教育学知识,了解中学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始终秉承德育为先的理念,开展班级管理和学生评价工作。
5.1 [坚持以德为先] 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了解中学班级德育工作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和形式,增强德育理论素养,具有班级德育工作能力。
5.2 [掌握管理方法] 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特点,了解班级管理的策略和班集体建设方法,能制定班级工作计划、组织班级教育活动、了解学生情况、指导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5.3 [参与班级管理] 积极参与班级管理,运用学科知识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提升学生班级荣誉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6 [综合育人]
理解舞蹈学科的育人价值,培养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意识;掌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了解综合育人的方法与途径,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与引导。
6.1 [了解育人规律] 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的特征及相应的辅导技能,能针对不同学生的个性特点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6.2 [立足学科育人] 理解音乐学科的育人价值,培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意识,掌握音乐育人的技能,能有机结合其他学科教学进行综合育人。
6.3 [参与活动育人] 掌握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文艺活动,全面引导和教育学生,让学生从艺术审美教育中提升自我。
7 [学会反思]
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养成从学生学习、课程教学、学科理解等不同角度反思问题的习惯,根据就业愿景制定学习规划,在反思中培养创新意识,提升终生学习的能力。
7.1 [坚持终身学习] 具有终身学习与发展意识,了解专业发展核心内容和发展阶段路径,能够结合就业愿景制订学习和发展规划,养成自主学习习惯,依据自身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养成自我管理和自我修正的能力。
7.2 [反思教育教学] 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养成从学生学习、课堂教学、学科理解等不同角度主动发现问题和反思问题的习惯,在反思中培养创新意识,改革教学工作,不断提升个人发展能力。
8 [沟通合作]
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分工协作意识与团队精神,进行舞蹈学科小组互助学习、合作学习,具备多渠道、多维度学习能力和国际化视野训练。
8.1 [团队协作意识] 掌握团队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对于共同问题勇于担当,能够通过积极交流、反思分享等方式达到有效沟通,实现团队协调分工。
8.2 [团队协作体验] 理解团队协作的作用,掌握沟通合作的技能,积极开展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积极开展团队协作项目,提升合作能力并培养研究意识。
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支撑的矩阵图
毕业要求 |
培养目标1 |
培养目标2 |
培养目标3 |
培养目标4 |
培养目标5 |
1.师德规范 |
√ |
|
|
|
|
2.教育情怀 |
√ |
|
|
|
√ |
3.学科素养 |
|
√ |
|
|
|
4.教学能力 |
|
|
√ |
|
|
5.班级指导 |
|
|
|
√ |
|
6.综合育人 |
|
√ |
√ |
√ |
|
7.学会反思 |
|
√ |
√ |
|
√ |
8.沟通合作 |
|
|
|
√ |
√ |
三、学制与学位(含毕业学分要求)
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基本修业年限4年,允许学生在3-6年内取得课程计划规定的学分。
授予学位:本专业学生需修满155学分,对照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专业核心课程
基础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器乐演奏、合唱与指挥
五、学分学时分配表
课程类别 |
课程教学学时学分及所占比例 |
学分 |
学分 所占比例% |
学时 |
理论学时 |
理论学时 所占比例 |
实践学时 |
实践学时 所占比例 |
通识教育环节 |
通识基础课 |
38 |
24.52% |
676 |
472 |
69.82% |
204 |
30.18% |
通识拓展课 |
8 |
5.16% |
128 |
128 |
100% |
0 |
0.00% |
专业教育环节 |
专业基础课 |
30 |
19.35% |
480 |
360 |
75.00% |
120 |
25.00% |
专业核心课 |
16 |
10.25% |
256 |
96 |
37.50% |
160 |
62.50% |
教师教育课程 |
18 |
11.61% |
288 |
212 |
73.61% |
76 |
26.39% |
专业方向课+模块课程 |
25 |
16.12% |
400 |
200 |
50.00% |
200 |
50.00% |
小计 |
135 |
87.09% |
2228 |
1468 |
65.89% |
760 |
34.11% |
集中性实践教育环节 |
20 |
12.90% |
320 |
0 |
0.00% |
320 |
100% |
合计 |
155 |
100.00% |
2548 |
1468 |
57.61% |
1080 |
42.39% |
六、教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