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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梅溪湖文化艺术中心签订“青苗工程”校企合作育人项目

作者:    日期:2022-06-24 16:28    浏览量:    录入:音乐舞蹈学院

6月24日下午,梅溪湖文化艺术中心总经理占苗、“青苗工程”总负责舒凝来我院签署校企合作育人项目。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江正云教授、招生就业处朱承学处长、音乐舞蹈学院党委书记邹华秀、音乐学系郭宇主任、舞蹈学系刘琴主任、舞蹈表演系李琪主任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邹华秀主持。

邹华秀书记介绍了2022年国家新课标的变化和新时代对音乐舞蹈师资的新要求,提出学院希望秉承“面向未来、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宗旨,通过整合双方资源,进一步凝聚高校与剧场的力量,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高校为社会服务的功能,探讨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新方式,努力拓宽学生教学实践和就业创业的渠道,不断提升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和自主创业能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占苗总经理表示,非常高兴能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通过“青苗工程”开展戏剧演教员的合作育人工作,并希望双方共同努力,做到学校与地方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会议中,双方签订了校企战略合作协议,并进行了授牌。

邹华秀书记宣布“青苗工程”演教人才培训正式开始,我院33名优秀在校生将在6月24-28日,进行为期五天的第一期戏剧教育公益培训。

江正云副校长表示:“这个项目非常好,希望通过双方合作,为我校即将开展的大型原创红色剧目创演奠定基础、做好准备。”

(撰稿人:郭宇)